秦皇岛市严把涉氨制冷企业安全关口

发布时间:2015-10-19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15-165846

按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企业拉网式整治方案》工作部署,机械等五行业第二检查组联合消防、质监并聘请危化行业专家,近期对涉氨制冷企业深入开展了排查整治和督导。
  部分涉氨制冷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负责人,对液氨的危险特性不了解,对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企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不齐全,甚至缺乏正规的工艺设计,暴露了液氨使用企业对液氨危险性认识不足。
  部分企业虽然按规范要求安装了水喷淋吸收装置,但是选用非雾化喷头吸收效果较差;有的在制冷机房安装了氨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但安装高度和数量不符合GB50493要求;不少企业没有在机房和控制室等重要岗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大部分企业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告知牌不全或不规范。
  机械等五行业第二检查组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企业开业前没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安装的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未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企业未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从业人员对应急程序不熟悉,应急装备不会用,现场要求模拟处理事故时,手忙脚乱,没有开展针对液氨的专项演练等。
  针对存在问题,安监局积极寻找原因、多措并举、弥补不足,持续抓好液氨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坚守安全“红线”,落实隐患整改。吸取涉氨企业事故教训,促使液氨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和“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做到安全监管“零死角”,安全隐患“零容忍”,安全生产“零事故”。
  履职尽责,形成监管合力。“分好工、耕好田”,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涉氨企业分类管理,理清职责,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果品、蔬菜、定点屠宰等使用液氨制冷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加大对所有涉氨制冷企业的氨罐、压力管道、安全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涉氨企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导涉氨制冷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对涉氨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安全建设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并以企业创建标准化为契机,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