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丽河北·秦皇岛最美双拥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秦民〔2016〕16号)

发布时间:2016-06-15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6-150839

 

秦民〔201616

 

 

秦皇岛市民政局

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

秦皇岛军分区政治部

关于开展“美丽河北·秦皇岛最美双拥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宣传部、人民武装部,驻秦各部队:

为深入开展“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集中展示军地双方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的成果,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深厚氛围,按照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美丽河北·最美双拥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与秦皇岛市民政局、秦皇岛军分区政治部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美丽河北·秦皇岛最美双拥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条件和推选方式

活动面向社会各界,长期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中涌现出的品德高尚、事迹生动,实绩突出、代表性广、感召力强的先进个人或群体。

在拥军优属方面,具有强烈的爱国拥军意识,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及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主动参加群众性拥军活动,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或在爱国拥军工作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在拥政爱民方面,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奋勇参加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急难险重任务,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谐创建、文明创建等军民共建以及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志愿服务等爱民助民活动,或在拥政爱民工作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各县(区)和驻秦团以上部队,根据推选条件和人物事迹逐级筛选推荐候选人,统一报市民政局优抚科,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部共同组成评议小组评定产生“美丽河北·秦皇岛最美双拥人物”。

二、组织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65月至7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65月下旬—6月中旬)

(一)成立“美丽河北·秦皇岛最美双拥人物”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怀木担任组长,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周世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潘杰、市民政局副局长于军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优抚科。

(二)各地要充分发动,广泛宣传,悬挂“建设美丽河北、争做最美拥军人物”等标语、条幅,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市、县(区)委宣传部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秦皇岛日报、秦皇岛电台、秦皇岛电视台、传媒网等市级媒体,及时刊播活动启动消息及活动内容。

(三)各县(区)民政局、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区)委宣传部按照市统一部署制定本级“最美双拥人物”推选办法,部署、组织推选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推选(20166月下旬—7月中旬)

(一)各县(区)按参选范围、条件和推选办法,推选23名候选人,驻秦各部队推选1-2名候选人。630日前,将名单连同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一寸免冠照、工作(生活)照片电子版各1张上报市民政局(邮箱:youfuke8033@sina.com,电话:3658033)。

(二)对各县(区)、驻秦部队推选出的“最美双拥人物”,将统一在长城网秦皇岛频道、秦皇岛各新闻媒体及秦皇岛市民政局官网进行集中展示,广泛宣传人物事迹,发动群众和网民投票。

第三阶段:评选上报(20167月底前)

7月底前,市评议小组结合群众投票结果,评选出10名““美丽河北·秦皇岛最美双拥人物”,颁发荣誉证书。从中择优推选5名候选人上报省民政厅,参加“美丽河北·最美双拥人物”评选。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规模大、规格高,是宣传展示我市广大军民不畏辛劳、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良好契机,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由民政、宣传、人武部门领导参加的推选机构。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抓好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推选,公开公正。各地在推选过程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事迹要鲜明、业绩要突出,在双拥工作中能产生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围绕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最美双拥人物事迹广泛宣传,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之风,激发广大军民的工作热情,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社会氛围。

 

秦皇岛市民政局      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                            秦皇岛军分区政治部

                                20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