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开通委托收款业务 实现缴存足不出户

发布时间:2018-07-23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08/2018-081220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方便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按住建部双贯标的要求,公积金中心于2018年5月25日与四家缴存单位、建行海阳路支行签订公积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三方协议书,银行可根据协议直接从缴存单位的签约账户中扣款,按缴存清册自动汇缴至职工个人账户。

    此次签约涉及市本级四家单位共639名缴存职工,金额40余万元。四家单位于6月25日约定扣款日全部扣款成功。委托收款业务省去缴存单位柜台转账或者支票的方式缴款,实现了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公积金缴存业务。下一步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缴存业务中托收业务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