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部署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7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2-431

     5月5日,秦皇岛市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市城镇自建房的基本情况和安全形势,深入探讨存在的问题,对开展市域城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深刻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清醒认识到既有房屋安全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将城镇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基础上,对城镇自建房全面彻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进行整治,坚决杜绝发生倒塌等安全责任事故,以既有房屋安全整治的明显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是全面深入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运用前期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危房排查整治、“两违”清查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成果,迅速高质量开展城镇自建房排查工作。要抓紧成立工作专班,以街道或乡镇为单元,全面排查所有自建房,逐栋建立台账,做到不拉一户、不漏一房。严格落实排查范围、排查方式、排查内容及问题应急处置要求,确保在5月20日前全部完成。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实际情况,逐户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措施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包联县区分工方案,立即下沉督导检查,督导各地以最快速度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全省自建房大排查工作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同志要靠前指挥、一线调度,负责人员要分片包联、全部下沉,增加检查人员、频次和力度,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压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专人负责、挂牌督办、闭环管理,对新增隐患“零容忍”,实施顶格裁量、严厉处罚,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排查整治任务,推动全市房屋安全整体态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