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8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2-417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秦皇岛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自4月15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贯穿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作出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确保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自查自纠、督导检查、阶段性总结、总结提升等5个阶段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组织全市范围针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15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为确保成效,市安委办成立的10个督导组和各县区、各部门成立的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贯穿安全生产大检查始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提高自查自纠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自查自纠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到位。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自查自纠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