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实施
发布时间:2021-09-20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1-625
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实施
日前,市委、市政府转发《秦皇岛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总体要求、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工作措施、步骤安排和组织保障,标志着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正式出台实施。
《规划》指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基本原则指导下,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党内法规,及时跟进“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青少年、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为加快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规划》明确,“八五”普法规划分为3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结合县区、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分解重点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规划》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二是落实责任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估做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激发基层活力,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切实保障。五是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