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集中排查汛后尾矿库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1-09-14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1-327

为及时排查整治汛后尾矿库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日,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制定《汛后尾矿库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为期20天的汛后尾矿库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因降雨出现的各类损毁实施有效修复。

一是全面细致排查。排查主要针对“头顶库”以及今年出现过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尾矿库。全面细致排查尾矿库坝体、排洪设施、库区和周边安全隐患,并对汛期后值班值守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补充、完备情况,尾矿库监测监控设备维护与运转等情况进行排查。

二是落实整治措施。尾矿库专项安全检查采取自上而上形式自行。各类尾矿库企业要于9月20日前完成汛后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技术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于一时不能消除重大隐患的尾矿库立即停止运行,整改结束后必须经当地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逐库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挂牌督办,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严格督导执法。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坚持“高标准、零容忍、严处罚”的原则,对于发现的各项问题立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予以上限处罚。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请政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尾矿库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