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07-28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1-305

秦皇岛市安委会决定自7月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此次督导检查重点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持续督导检查。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回头看”开展、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等工作情况。

  市安委会成立9个督导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副处级领导带队,抽调各行业部门业务骨干为组员,每组负责督导检查1个县(区)。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深入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查阅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纪录纪要、工作台账、执法文书等资料,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

  此次活动要求各组,一是坚持明查暗访。深入企业、下沉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真正掌握工作进展、工作难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真督实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住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靶向性开展督导检查,倒查薄弱环节,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举报。三是坚持交办督办。及时汇总梳理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有关县(区)或部门交办。四是做好沟通协调。针对督导检查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指导问题隐患整改。对部门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五是做好反馈汇报。督导检查组每周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梳理汇总,形成工作报告。六是勇于担当负责。对重点工作不落实问题严重的,可直接约谈县(区)党政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

  目前,9个督导组已经全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