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燃煤自备电厂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9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21-316

为摸清自备电厂煤耗底数,依据省发改委《关于委托开展燃煤自备电厂核查的函》文件内容,市节能中心于528日起配合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开始对我市燃煤自备电厂运行情况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燃煤自备电厂的发供电和供热煤耗水平、年度煤炭消耗情况、自用和上网电量情况以及自备电厂对企业生产和效应影响情况等方面。通过核查,不仅能够帮助节能主管部门摸清企业燃煤自备电厂能耗情况,便于整体统筹规划,还可以帮助企业查漏补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顺利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同时,对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