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660

一是明确评价目的。围绕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绩效评价指示、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等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综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确定评价内容。评价对象为中央及省级资金安排的,由各县区组织实施的农村综改项目。评价内容为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通过采取聘请第三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查县级自评材料、深入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县级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