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冲刺月” 推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20-12-10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499/2020-291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交流会,总结梳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动员12月“冲刺月”收官之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远动员部署海港区关键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海港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及主管负责同志、海港区重点企业、涉VOC企业及商砼混凝土搅拌站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针对即将开展的在线监测超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李远强调,一是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日排放限值,实行轻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严格落实‘一企一策’管控措施,全面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是污染天气前钢铁、水泥等重点工业企业提前调整生产计划,降低污染天气下生产负荷;三是对企业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是对自动监控超标(异常)处置单不填报、乱填报甚至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实行提醒、预警、公开约谈、行政处罚;五是对恶意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严厉打击,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对一年内因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备、超标排放、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直接纳入生态环境信用黑名单管理。

会议动员企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要求,以过硬的标准和举措实现环保目标任务。一是建立环保数据日报告制度,每天由企业负责环保的工作人员反馈当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落实精准化管控、企业主动减排、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扬尘管控等。二是对污染防设施每日检查,形成检查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三是对生产车间进行详细排查,彻底消除跑冒滴漏的问题,坚决杜绝料仓密闭不严,物料未苫盖等问题,四是严格做到台账手续及资料齐全。五是对照本企业环评标准,杜绝超规定标准生产、不按规定标准生产等现象。六是对企业的在线监控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误报漏报错报等现象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