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八方面”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2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市教育局信息专报 2020年9月第76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0-228

     一是集中力量做好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学校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学校安全由学校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学校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学校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二是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明确各区县教育部门是本地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责任主体,通过三年时间,从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秦皇岛市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三是妥善做好校车相关事宜。通过通报秦皇岛市中兴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校车停运情况,提示各县区、学校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妥善做好校车相关事宜,选用手续齐全、规范合法、安全保障的校车,保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维护生命安全和。

四是进一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智慧安监平台作用,加强“双控”机制建设信息化监管。各单位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定期如实上报排查、整改隐患情况;全面建立“一台账、两清单”,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实施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排查隐患并整改到位。

五是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和“一键报警”设置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秦皇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秦教安﹝2019﹞37号)和《秦皇岛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一键报警”装置实施方案》(秦教安﹝2019﹞38号)要求,到2022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达标行动;到2021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到2022年底前,全市全部幼儿园额封闭化管理达到100%,城市、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在校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者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六是做好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意外保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校方责任保险防范和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的作用,切实维护和校园和谐稳定;要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不断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求各学校认真做好新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不得违反规定自行制定变通政策、擅自提高保费标准。

七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秋季学期食品安全自查,各校自查食堂管理,全面履行学校食品安全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用餐信息公开制、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等制度。供餐前,科学做好食堂清洁、通风、消毒,必须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学校要切实维护“明厨亮灶”设备正常运行。

八是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按照要求修订完善本地本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更新相关责任人和政策依据,并认真执行,提高应对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