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被评为三项税制改革落实情况全优单位
发布时间:2017-03-0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7-102158
2016年,我省将“营改增”试点改革、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以下简称“三项税制改革”)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财税部门紧密配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开拓创新,奋发工作,攻坚克难,激情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营改增”试点改革于5月1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和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7月1日起顺利实施,三项税制改革政策圆满落地,工作成效显著。近日,经省财政厅综合考核认定,报经省委考核小组研究决定,市财政局被评为三项税制改革落实情况全优单位,省财政厅正式发文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