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降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19-71

秦发改价格〔2019〕208号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贯彻落实中央降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贯彻落实中央降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贯彻落实中央降费工作方案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贯彻落实中央降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降费工作方案》(冀发改价格【2019】507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通知》(秦政字【2019】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成立市落实降费工作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各派1名科级干部参加小组工作。

工作职责是落实《专项计划》相关要求,对我市降费工作做出安排;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向市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县区抓好降费措施贯彻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掌握国家、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展和动态,对标国家、省降费工作任务和措施,搞好政策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行政事业性停征、免征、降标政策。(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全面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能放则放、能降则降的原则,进一步放开竞争充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合理调整保留项目收费标准,确保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重点做好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及时调整并公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费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集中力量开展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在全市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针对企业反映多、收费标准高的收费单位,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企业反映强烈乱收费问题,严肃查处各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相关单位、部门从源头加强整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部署(2月28日前)。对现行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相关收费的范围、种类、标准、依据。

(二)拟定措施(5月31日前)贯彻落实国家、省降费措施,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我市降费意见;对我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提出进一步放开和规范意见。

(三)督导检查(8月30日前)选择重点县区和部门开展督查指导,跟踪调查涉企收费清理效果,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成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既定清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部门降费工作专班,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相关工作。按照“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出台落地。

(二)健全工作制度。市降费专项小组根据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主要事项做出决策。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本部门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三)注重政策宣传。减税降费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注意通过政府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最新收费政策,宣传工作成效,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秦皇岛市贯彻落实降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学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董洪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副  组  长:郭勇兵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旺  市市场局副局长

成      员:王长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一科科长

刘振兴  市财政局非税科科长

王  永  市市场局价格检查局负责人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