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为低保对象和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物业补贴
发布时间:2019-02-11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19-54
秦皇岛市出台了《秦皇岛市城市低保对象和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物业服务费用补贴意见》,是全省唯一一个为低保对象和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物业补贴的城市。
从2019年起对城市低保对象和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物业服务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执行每平方米每月0.6元,城市低保对象按实际计算额的50%补贴,城镇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按100%补贴。2019年全市财政预计安排市级补贴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