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四轮驱动”构建政府采购工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9-01-29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19-51

近日,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调和突显采购人主体地位和责任,秦皇岛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应采尽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严格政府采购计划管理。

二是建立内控机制,严格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合同管理,落实验收责任,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加强档案管理。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合理设置评审因素,放宽准入条件,依规进行评审专家抽取,严控重新评审情形,灵活选择通用货物采购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四是落实采购信息公开,强化日常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问责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