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秦皇岛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18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19-47
秦皇岛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镇低保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66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4400元/每人每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10296元/每人每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各县区不低于5720元/每人每年,分别较2018年保障标准提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