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工商局上榜央视新闻联播栏目

发布时间:2009-04-07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16/2009-152907

《家电下乡遇“李鬼” 各地整治动真格》在3月30日晚央视新闻联播栏目直播后,抚宁县工商局依法查获的不法商贩假借“家电下乡”公开贩卖劣质电热炉的案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家电下乡”活动是我国首次对农民在消费领域进行直补的惠民工程,同时也是积极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德政工程。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农民买到安全、放心的家电产品,抚宁县工商局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科学预测和超前谋划,认真开展家电下乡政策、销售网点和中标产品等知识培训,以便各种信息了然于胸、严格掌握;同时要求各分局也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案件发生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启动、快速处置、快速反馈。二是明确整治重点。结合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销售特点和规律,认真做好家电下乡等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检查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等内容,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向农民销售假冒伪劣、翻新旧家电等不法行为,确保家电市场规范有序和农民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针对一些消费者欠缺家电下乡知识、容易步入消费误区等问题,该局与县消协联合印制了“消费提示”5000余份,充分利用入户巡查、设置咨询台等时机,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提醒和引导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下乡”产品时要擦亮眼睛,并现场进行了解疑释惑,不断增强其惠民知识、消费意识和维权能力。

该局上下时刻“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千方百计为县域经济发展办实事、好事。家电下乡遇“李鬼”的案发当日,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电话后,仅仅历时10分钟就赶到了案发现场,凭借日常培训的家电下乡常识和办案经验,很快找到了“电热炉不在‘家电下乡’产品行列,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和正式销售发票,只向50岁以上的农村消费者推荐、却不卖给年轻村民、怕的是年轻人不好糊弄”等多处破绽,迅速查获了这起上榜央视新闻联播栏目的假借“家电下乡”公开贩卖劣质电热炉的案件,受到了消费者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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