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我与执法对象换位思考”活动

发布时间:2009-08-05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09-111735

为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使两者得到高效协调统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开展了“我与执法对象换位思考”活动。经过一周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讨论,全体执法人员站在执法对象的角度,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就为谁执法、如何执法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找准工作差距,明确提高方向,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

监察支队全体一致认为,当前金融危机席卷世界各地,对企业形成巨大冲击,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同时面临着严峻考验。在这种形势下,作为执法者,更应该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努力营造让劳动者贴心、让企业放心,公平、公正、公开、和谐的执法环境。

一、摆正自身位置,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劳动监察执法是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执法人员,要给予执法对象充分的尊重和信任,认真倾听执法对象的反映和需求,多设身处地为企业和劳动者着想。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更应该把企业当成一个需要帮助扶持的对象,树立“帮助执法对象就是帮助自己,帮助企业就是帮助劳动者,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的观念。执法过程中,尽力做到人性化执法,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做到“事前教育指导,事中公正处理,事后帮助整改”,既严格执法、不失原则,又严格有度、文明有量。

二、更新执法理念,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要尽力做到“一碗水端平”,既考虑劳动者权益、又顾及企业权益。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尽量多协商、多调解,努力做好企业与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对待企业的违规行为,也要尽量多给改正机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做出处罚的,也要力争做到尊重事实,注重证据,充分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严格履行法律程序,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三、提高自身修养,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良好形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找准工作差距,认真研究执法对象需求。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应保持主动热情的服务态度,避免生、冷、硬、横,做到执法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行为妥当。要多向执法对象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多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多带着感情做工作,针对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采取灵活的治理方法,研究执法艺术,提高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努力营造一种宽松和谐的社会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执法氛围,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