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扎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22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1-145857

 

    一是建立预算公开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方式、内容和时限,对县区及部门预算公开提出具体要求,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规范预算公开内容。市县财政部门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情况。各预算部门公开部门收支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及预算编制说明等。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等51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层财政专项支出情况。三是明确预算公开时限。按照统一要求,7月底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完成2011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市县财政部门已全部完成公开任务,并通过专项资金监控平台系统网上公开城乡低保、城镇医保救助等多项惠民资金项目。30个市直部门通过市政府或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预算情况。四是加强工作督导检查。财政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