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平副省长督导我市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0        发布机构:林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6/2012-150721

沈小平副省长督导我市森林防火工作

 4月6副省长沈小平一行在市长朱浩文、副市长王亚洲等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导。

沈小平副省长先后实地调研了我市祖山林场、祖山镇、牛心山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听取了我市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汇报,观看了祖山专业扑火队的模拟实战演练,并在祖山林场利用远程视频传输系统调度了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市直森林消防大队。

沈小平副省长对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宣传教育要到位。把宣传教育作为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来抓,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狠抓火灾案件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二是严格火源管理。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封山措施,统筹安排封山与旅游工作,宁可旅游收入少一些,也要保证森林资源安全。三是提高专业扑火队的生活条件和战斗力,做好营房建设等保障措施,确保专业队员留得住,保证了队伍的稳定性才能保证队伍战斗力的提升。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投入。要按照省政府《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抓好落实工作,要储备充足的物资应对扑大火的需要。五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失职渎职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彻查深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