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16-06-01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7/2016-110354

 

《秦皇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电梯安全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了电梯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等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规定了电梯生产单位所要履行的指导服务、施工告知、安全施工、档案移交、工作职责等责任和义务;以专门章节规范了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管理;对住宅小区电梯维修资金的来源进行了明确;对检验检测、使用管理、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控系统建设、15年以上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鉴定和电梯乘客安全乘梯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我市在用电梯超过1万部,电梯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群众对电梯的安全性能高度关注,质监部门受理的关于电梯的举报投诉和咨询数量逐年增多。使用单位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电梯档案资料缺失、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电梯应急响应不及时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秦皇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对我市电梯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办法》的有效贯彻实施,市质监局在前一阶段向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生产单位宣贯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暑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扩大宣贯范围,利用培训会议方式和电梯现场安全检查的机会,继续开展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宣传贯彻,并把宣贯工作作为电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是组织进校园、进社区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监管。
三是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布《办法》全文,供广大市民下载阅读,收集市民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