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秦生副市长在200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8-08-1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文号:        索引号:168/2008-094037

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暨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 李秦生

(2006年4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表彰先进,部署“十一五”时期及2006年的工作任务。一会儿,瑞亭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共出生12.77万人,比“九五”时期少出生0.16万人,比省下达的计划少出生5.14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为9.30‰,比“九五”时期下降0.49个千分点,比省下达计划低3.84个千分点;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2‰,比“九五”时期下降0.04个千分点,比省下达计划低2.23个千分点;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82.45万,年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29,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2年的115下降到“十五”时期末的108。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等多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2001年度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2002、2003、2004年度被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档先进市”,2005年度被评为“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工作成效突出奖”,抚宁县、卢龙县被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2002年市人口计生委荣获“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去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对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十年一次的暗访,暗访组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可以说,“十五”时期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全面进步,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成绩最为显著的时期。各县区和市开发区均完成了市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十五”时期的五年,是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管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

㈠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改进和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坚持和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实行市、县级领导联系后进乡、村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历年的资金投入均达到或超过了省定标准。加强基层组织和计生干部队伍建设,队伍结构、人员素质比“九五”时期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

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深化。“十五”期间,全市投入3000多万元,改造扩建了一批县、乡计生服务站。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共提供生殖健康服务322万人次。去年,为全市36万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了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抚宁县、昌黎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卢龙县被评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

㈢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各级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努力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政策。市、县两级设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 2004年以来,共对84户家庭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6.37万元。去年,在全市推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共确认奖扶对象4153人,发放奖励扶助金249.18万元。在青龙满族自治县的13个行政村确定了160个“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户,扶持其发展种植、养殖业。一个集“奖、优、免、救、扶、保”六位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初步建立。

㈣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法三规”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杜绝了违法施政行为。2003年以来,连续3年开展了以社会抚养费征收、违规收费和重复上访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清理活动。计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㈤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效果明显。各级坚持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全面实行“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了相关部门信息通报和跨区域协作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遏制。积极探索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新路子,坚持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使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达到同管理、同服务。

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全市深入地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县区活动;开展了“零距离”个性化宣传服务,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转变。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被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十部门和社会团体评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机关”,昌黎县两次被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卢龙县、抚宁县、山海关区被省委宣传部、省人口计生委等十部门和社会团体评为“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区”。

㈦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十五”期间,全市投入334万元,构建了计划生育信息网络。2002年,实现了市、县、乡、部分重点村联网。市、县区计生部门建立了机关局域网和人口信息网站,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全局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㈧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各级协会积极开展各种具有群众组织特色的活动,自觉在村民自治中当骨干,积极发挥“三自一监督”作用。我市协会工作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计生协的表彰。青龙满族自治县还被评为“全国协会工作百强县”。

二、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

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据测算,目前,我市将进入长达10多年的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期。20世纪80年代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期间出生的人口正进入生育期,未来10年,我市年均出生人口最低也将在3万人左右,到2010年达到4万人左右,比2005年增加近1万人;总人口将达到300万,比“十五”时期末增加近18万人。且相当一部分群众生育意愿仍然较强,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弹。此外,人口结构性矛盾也日渐突出。尤其是2001至2005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偏离正常范围。预计2010年全市20至24岁的男性人口将比女性多0.96万人左右。

从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本身来看,也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个别部门和同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产生了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一把手亲自抓有所放松,重视程度有所减弱,经常性的基层基础工作有所忽略。特别是实行知情选择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比例下降,由于管理和服务的不到位,导致政策外怀孕、出生增多。同时,基层计生工作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到位,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落实较困难。有的新建小区没有计生管理人员,有的单元楼设置的楼门(院)长由于报酬不落实等原因,基本不发挥作用,致使这些地方成了政策外生育的“避风港”。有些企业对离岗职工的计生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在改制过程中忽视了计生工作,也导致政策外出生增多。

第二,《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落实困难。特别是农村和城镇特殊人群及民营企业职工的计生奖励落实难的问题更为突出。2005年,我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兑现率仅为20.76%,远低于全省72.72%的平均值。全市夫妻双方均为城市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兑现率仅为6%。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一项,机关事业单位落实率仅为10.9%,国有企业落实率为27%。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单位领导对依法落实计生奖励认识不到位,存有畏难情绪和观望思想。二是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较好,独生子女比率较高,所需奖金数额较大。三是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没有可靠的来源。四是国企改制中普遍未将拖欠职工的计生奖励费纳入改革费用审核清算范畴,导致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无着落;一些民营企业拒绝落实职工的计生奖励;对城镇特殊人群和无业居民的计生奖励,县区财政在投入上也存在困难。

第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不强。一是个别单位没有落实好计生职责任务。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三非”案件查处力度不大。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和兑现率偏低的问题较为突出。去年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为58%,个别县区不足40%。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抚养费金额为61.96万元,仅执行12.31万元,执行兑现率为20%。

第四,计生干部队伍不能完全达到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县、乡计生人员学历不达标,乡级医学专业人员不足。村级队伍仍然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控制能力不强等问题。

第五,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一是各县区计生服务站均未按规定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生存与发展面临困境。二是我市县、乡计生服务站的软硬件距国家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标准和省优质服务型标准尚有较大差距。三是全市还有21个乡镇服务站没有配备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技术人员。此外,全市乡级队伍中,医学专业人员和有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所占比例仅为10%,远低于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要求的2/3比例。

三、“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认真坚持“四个不动摇”,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关注人口安全,不断改善人口结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是: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2006至2010年,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人口安全形势趋于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正常,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在全社会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

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需要我们深刻认识转型时期人口和计生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着力推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围绕发展、和谐两大主题,从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强化利益引导,从“处罚多生为主”向“奖罚分明,以奖励少生为主”转变;坚持以人为本,从传统的单一行政管理模式向造福群众的公益事业转变;坚持群众路线,由单纯强调责任目标向同时注重机制优化、群众满意转变。

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是:2006年打好基础,确定并培养典型;2007年全面推开;力争到2008年比国家要求提前两年全面建立起工作新机制。本着“全面启动、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在探索建立工作新机制方面各县区要有所侧重,抚宁县和北戴河区侧重在建立依法管理新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卢龙县在建立村(居)民自治新机制方面进行探索;昌黎县在建立优质服务新机制方面进行探索;青龙满族自治县和开发区在建立政策推动新机制方面进行探索;海港区、山海关区在建立综合治理新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希望各县区大胆创新,力争在新机制建设方面抓出亮点,创出典型,以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2006年全市人口和计生工作任务

2006年为全市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实年”。各县区要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抓重点、攻难点、树亮点,把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为“十一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2006年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㈠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⒈建立健全村组工作网络,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一要配齐配强村计生专干。要大力推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好计生专干的待遇问题,其工资要不低于村级正职的80%。二要合理设置育龄妇女小组长。实行竞聘上岗,建立起有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年内,所有县区力争都能将小组长的报酬纳入县、乡财政支出。

⒉完善各项经常性工作制度,实现孕前型管理和服务。要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月访视、季服务、术后随访等经常性的管理服务制度,实现孕前型管理和服务。同时,要全面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稳定和提高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和术后随访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政策外生育率。

⒊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2006─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精神,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普及生殖保健知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二要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研究制定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妇女平等参与的社会经济政策。要建立对独女、双女计生贫困家庭的追踪帮扶和救助制度,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三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工作的科技含量。要重点组织一次全市文艺调演,为参加全省文艺调演做准备。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强化技能培训,为参加全省宣传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⒋落实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体制,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经费。二要继续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创建工作。年底对市级示范点进行验收和挂牌。要紧紧抓住大型集贸市场、外来工较多的单位、城乡结合部、封闭住宅小区4大重点区域,完善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双向交流和协作制度,真正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三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网上查询和资源共享。

⒌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一要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将查处“三非”案件作为活动的重点。市、县两级要建立起群众监督“三非”线索的重奖举报制度,依法严厉惩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会后,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食品药监局将对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要严格执行我市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婴儿死亡报告、相关部门信息通报、出生登记报告等十项管理制度。三要继续实行“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和跨区域协作制度。各县区要抓好典型,及时总结落实包保责任制好的乡镇的先进经验,市里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推广。今年各县区要进一步扩大跨区域协作范围,争取与省内外相邻市、县之间全部建立起协作区。四要抓好出生性别统计求实工作。要建立起从源头把握出生信息真实性的机制。从今年起,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统计等部门,都要建立起各自独立的出生性别比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㈡推进综合改革,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

⒈推进依法管理。一要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二要严格执行生育审批程序和集体审批的规定,规范审批档案管理,年内市将对各县区再生育审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三要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市人口计生委要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及早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高效便民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四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要继续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2006年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要达到60%以上。

⒉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一要制定村(居)民自治的标准和规范,建立起“县指导、乡为主、村自治、户落实”的计划生育管理格局。二要建设好自治组织网络。在农村,要建设好村计生协会和会员小组,使其在计生村民自治中真正发挥骨干作用。在城市,要将人口计生工作融入社区建设改革,发挥社区管理服务职能,落实人员和经费,真正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的城市计生管理体制。三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和合同管理、村务公开等制度,做到依法定章,依章定约,依约办事。四要发挥计生协等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自治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实现活动经常化。

⒊全面建立“奖、优、免、救、扶、保”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要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各级要加大投入,年内力争使全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达到65%以上。要因地制宜,继续实行按年龄段分步兑现奖金的办法。各县区要按兑现率65%的目标要求,确定落实奖励的年龄段。各级财政开支的单位要率先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各企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落实计生奖励政策的具体措施。企事业单位改制的,要将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纳入审核清算范畴。二要继续对计生贫困家庭实施救助,力争年内95%以上的计生贫困家庭都能得到及时救助。三要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保证奖扶对象及时领到奖扶金。四要落实好优先优惠政策。今年要在省级重点扶贫村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落实“四优先一提高”。人口计生、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在国定、省定贫困县开展针对计生贫困家庭的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对完不成奖励责任目标的县区,要实行“一票否决”。

⒋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要继续开展为全市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活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组织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标准,落实服务经费,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方式,形成长效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年内为80%以上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二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设施建设。各级要把加强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室)建设列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标准,搞好县、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建立服务站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努力为群众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服务环境。今年各县区服务站和国家、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所辖乡镇服务站以及青龙县40%的乡镇服务站要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50%的村服务室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其中20%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进一步巩固以县站为龙头,乡站为依托,村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工作格局。三要拓展优质服务内容。逐步使计生技术服务由传统的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单一技术服务,转变成开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预防性病、艾滋病等多重内容的综合性服务。四要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创建活动。

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人口意识,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自觉支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年终由市“两办”督查室牵头,对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

㈢提供有力保障,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⒈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要科学设置考核目标。既保留原有的控制人口增长的一些基本指标,又要增加一些体现“人均”情况和“计生惠民”的新指标。二要进一步完善考核的方式方法。坚持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大平时考查和调查解剖权重,年终侧重考核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三要改革评先奖励办法。在严格兑现责任目标奖惩的基础上设单项奖,对单项工作特别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给予表彰奖励;设置综合先进县区的必要条件,克服评先上的平均主义。四要改革目标责任状的签订。从今年开始,改原来的两年一签为一年一签。

⒉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目前,国家和省正在就“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财政投入问题进行谋划。在国家和省的投入规划出台前,各级要按照省提出的“‘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不低于‘十五’时期年增长水平,专项资金另列”的要求,安排人口计生事业经费。

⒊进一步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要在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中,确保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稳定。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重点配备和充实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才。二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本着下训两级的原则,层层开展计生业务培训。尤其在乡、村换届后,对乡、村组人员要进行大规模的业务培训。继续开展计生岗位练兵活动,并向村级延伸。三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计生行风活动,年内各县区要普遍开展一次“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督促基层组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虚报、瞒报统计数字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或包庇他人违法生育等问题,切实维护计生工作的形象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⒋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继续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其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继续大力开展“百万会员学科技”、“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青春路上健康行”等活动。加强各级计生协会能力建设,积极培树各方面的先进典型,提高计生协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让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绿色、和谐、活力、魅力秦皇岛”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开程序: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