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2008年度外埠驻秦办事机构年度审核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8-08-14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商[2008]125号        索引号:167/2009-165037

 

2008年外埠驻秦办事机构年度审核工作,从3月15日至4月30日进行,5月份收尾,7月30日为最后期限。现有外埠驻秦办事机构194家,其中参加年审单位150家,占应审单位的77.3%;撤销单位5家,占0.03%;无故不参加年审被注销单位39 家,占20.1%。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初,市商务局下发了年审通知。大多数办事机构的领导都能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年审通知文件的要求,安排专人参加年审。很多办事处、联络处主任不顾单位工作忙、事情多,亲自到商务局办理年审、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多数驻秦单位能够按要求在4月底之前完成年审。还有部分单位,如疗养院等因为工作性质等原因,要求延期年审,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将年审时限延至7月30日。在此期间,我们在书面通知后又对未参加年审的单位多次电话告知年审事宜,对超过时限仍然无故不参加年审的39家驻秦办事机构予以登报注销。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不按时参加年审。一些单位领导对年审工作认识不到位,严重影响全市驻秦单位年审工作的正常进行。有些单位经多次电话催办年审,甚至超过年审截止时间仍拒不年审。为加强对驻秦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对没有按时年审单位,给予了注销处罚。二是不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三是不及时沟通办事机构变化情况。有些单位的负责人、地址、电话等驻秦办事机构信息发生变化,未能及时到商务局备案,造成无法与其联系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08年驻秦办事机构年度审核工作已经结束。通过年审发现了很多问题。为加强对驻秦办事机构的管理,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对今后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领导重视,按时参加年审。

驻秦单位的年审时间是每年的3月15日至4月30日,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按时参加年审。如无故不按时年审,将依照相关文件予以注销,被注销的单位在两年内不再审批。

2、贯彻文件精神,认真报送工作总结。

为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情况、上级领导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对秦皇岛市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根据市商务局秦商[2005]208号文件要求,各驻秦办事机构要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及年终总结,即:每年1月15日之前报送上一年工作总结和新一年工作计划。各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定期报送工作总结,以免影响办事机构的年检。

3、驻秦办事机构信息变化时要及时备案。

秦商(2005)208号文件规定各驻秦办事机构如有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单位名称变更、负责人变换、办公地址变迁、通讯电话、银行账户更换等),要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备案,以保证市商务局对各驻秦单位信息联络的准确和畅通,并在年检时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希望各驻秦办事机构按照上述要求,继续认真执行秦商(2005)208号、秦商(2006)101号文件精神,遵守年审规定,争取2009年驻秦办事机构年审工作做得更好。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驻秦单位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