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

发布时间:2015-04-24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5-115830

 

    许多人认为,只有假药、质量不合格的劣药、医务人员或患者自己用药不当,才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安全息息相关,在我市其实一直有一个机构监测我市人民的药品不良反应,这就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秦皇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为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反馈和应急调查处理等工作;承担药物滥用报告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规范和指导下级监测机构和辖区内基层报告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配合省级中心组织开展对疑难病例、突发、群发、重大事件的调查、评价和处理;组织并开展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等。
    2014年,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923份,其中严重及新的一般报告659份,占全部报告的3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58份,其中严重病例报告83份,占全部报告的32%;药物滥用报告585份。
    那么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市民如果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应该怎么办呢?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专家们给出了解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的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服用药品出现不良反应是正常现象。只要是药品,就有可能存在不良反应。只要使用药品,就有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合理使用药品,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据国内外有关统计,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如下:因药品不良反应而住院的病人为0.3%~5.0%,住院病人为10%~20%,住院病人因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的为0.24%~2.9%。
    有些药品不良反应是难以预测的。而且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有限,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除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和儿童),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问题必须在大面积使用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市民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作为患者首先要停止服用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可疑药品,并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慎重服用该种药品。如果不良反应十分严重应避免再服用同样的药物。如果不良反应已发生且非常严重,应该去医院就诊治疗,及时使用有助于药物从体内排出,保护有关脏器功能的其他药品。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