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海之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10-30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98/2015-100036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法人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计划总投资 批复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666 秦皇岛海之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 海港区文化北路50号(秦皇岛市群众艺术馆原址) 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按照展演剧场、体验馆、传承人工作室、制作室、培训大厅、非遗实物保存室、授课教室等功能要求将原秦皇岛市群众艺术馆旧有建筑改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改造工程包括楼体及看台加固、上下水改造、电路改造、暖气管道改造等,改造总面积3220平方米(不涉及外立面改造、加层)。 1650.84 关于秦皇岛海之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秦发改审〔2015〕666号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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