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秦皇岛市主要河流水质监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3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0/2016-145512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16年秦皇岛市主要河流
水质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监测站:
现将《2016年秦皇岛市主要河流水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秦皇岛市主要河流水质监测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市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根据市政府《北戴河及相邻地区水质监测研判应急机制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主要河流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进行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分析评价我市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准确掌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为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范围
16条河流34个点位和3个饮用水源地8个点位。
1.监测河流及点位
戴河:戴河村、尼龙坝、戴河口
青龙河:红旗杆、桃林口、田庄子
石河:大坝、铁路桥、潮河(体育局桥)、石河口
汤河:海阳桥、汤河桥、小汤河(东北大学)、汤河口
新开河:大马坊河(建国路)、护城河(原洋洋花卉)、新开河口
饮马河:王店子、歇马台、饮马河口
洋河:水库出口、卢王庄、洋河口
人造河:人造河口
七里海水系:泄湖、赵家港沟、稻子沟
东沙河:东沙河口
新河:新河口
归提寨河:归提寨河口
前道西河:前道西河口
排洪河:排洪河口
沙河:沙河口
小潮河:小潮河口
2.监测饮用水源地及点位
石河水库:里峪、四道河、大坝
洋河水库:东入口、西入口、出口
桃林口水库:入口、出口
(二)监测项目
1.主要河流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
2.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标准中表1和表2常规监测项目。
(三)采样组织
1.采样分组
共分九个采样组,分别为市监测站、海港区环保局、山海关区环保局、北戴河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抚宁区环保局、昌黎县环保局、卢龙县环保局、青龙满族自治县环保局,每组3人(含司机)。
2.采样分工
市监测站采集3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样品。
各县区环保局负责采集辖区内16条河流34个点位的采样样品。
3.采样要求
(1)各采样组必须严格按照采样标准从设置的实际点位采样,不得从非采样点采样。
(2)各采样组采样后统一送至市监测站,由市监测站安排人员对采样样品进行编号,形成盲样。
(三)样品分析
样品分析人员及时对每个盲样进行分析。
1.分析依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人员组成
由市监测站相关分析人员完成分析。
3.分析地点
市监测站分析室。
(四)监测频次
河流从6月30日起至7月15日,每周采样两次,每周一和周四采样;7月16日至8月20日,每天采样一次;8月21日至31日,每周采样一次。样品于采样当天下午15时前送样到市监测站。
饮用水源地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每半月采样一次。
(五)数据报送
在每次采样的次日10时前将数据分析汇总情况报告报送至市监测与应急科(电子版以电子邮件传送,纸质报告一式三份报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秦皇岛市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监测与应急科科长张彩虹、市环保监测站站长刘明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监测站副站长何振辉、李中秋、冯建社和各县区环保局主管局长组成。
(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采样和分析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