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出台三项措施指导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发布时间:2022-12-09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357448/2022-142

 

秦皇岛市出台三项措施

指导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近日,为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扎实落实省民政厅印发《河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市民政局与市行政审批局结合工作实际,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河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措施意见(秦民〔2022〕63号),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登记深化改革、提质增效。

一、优化登记流程,建立协同征询机制

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市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理念,以创新的精神、改革的意识,落实直接登记,实现社会组织发展提速增效;以发挥作用为目标,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以优化登记流程为目标,建立民政、审批与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征询机制,力促多部门协同联动,有效衔接,综合研判,定期调度,互通信息,合力引导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党建引领,健全同步审批机制

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质量,多部门协同做好“四类社会组织”的三项指导审核工作:一是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委)做好“四类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指导工作。根据社会组织业务所在地域、分布行业、党员构成等特点,指导申请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同步申请成立党组织,完成党员信息采集。二是行政审批部门指导“四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章程规范,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写入章程。三是市民政局制定秦皇岛市四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资格审核意见(试行)》,归口管理的党建工作机构对拟任“四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确保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综合监管机制

各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联席会为平台构建民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定期通报的常态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