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秦皇岛市2022年城市区大型商超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587/2022-445

市市场监管局、外事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125号)要求,按照秦皇岛市2022年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开展城市区大型商超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1116日至1215日。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市外事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数量

(一)抽查对象范围。秦皇岛市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城市区大型商超。

(二)抽查比例及数量。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对象分别从B、C、D三个信用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比例分别为: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B)的,抽取比例为5%;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中风险(C)的,抽取比例为40%;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D)的,抽取比例为50%。抽取数量不低于总数的6%。

四、抽查内容

1.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食品销售计量监督的检查。

2.外事商务部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检查。

3.消防部门:对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抽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秦皇岛市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基数,由市市场监管局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由各部门确认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分派到各有关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和派发、相关业务指导;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书面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市市场监管局统筹组织各部门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确保抽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涉及广大企业,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检查人员,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2315日前上报市双随办。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姚志林    电话:3224026

市外事商务局联系人:王鸿儒    电话:3433882

市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李冰晗  电话:5943677

附件:秦皇岛市2022年城市区大型商超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