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建立“局长讲法”会前学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01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1-642
抚宁区建立“局长讲法”会前学法制度
抚宁区创新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规定,探索建立各执法部门“局长讲法”做表率的常态化学法讲法制度。
一是局长讲法,形成风尚。抚宁区把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和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明确区直各单位局长及主要负责同志为“局长讲法”责任人。授课前,讲法局长聚焦本部门主职主业和相关法律法规,亲自研究学法内容,精心设计授课主题,认真准备PPT课件。授课中,“局长讲法”通过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表现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讲解准确、透彻,确保学法效果,推动全区形成了领导干部讲法新风尚。
二是以案释法,寓思于学。讲法局长围绕法治热点和法治实践,把发生在全市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焦点事件作为授课素材,从法律视角观察和分析案件,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知识。把讲授的法律理解透,并能结合实际案例来讲,结合执法实践来讲,通过通俗易懂地讲解、有针对性地对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让会前学法更加的鲜明生动、内涵深刻,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既有高度,又接地气,听课者从实际情境中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三是聚焦问题,学用相长。讲法局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抚宁区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把握本质,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维、新建议。学法后进行交流研讨,在推动问题的研究、思考、讨论、解答中确保了“局长讲法”的学习效果。目前,抚宁区已先后组织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政府投资条例、预算法、土地管理法、治安处罚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网络安全法等7次局长讲法,主动将征地拆迁、拆违拆临等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有效维护群众权益;探索成立抚宁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决咨委专家库,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