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秦皇岛市2021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双随机办﹝2021﹞8号        索引号:000357587/2021-300

关于开展秦皇岛市2021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通知

 

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7125号)要求,按照秦皇岛市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621日至630

二、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

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抽查户数

(一)抽查对象范围: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部门。

(二)抽查户数:上述抽查范围中的4户。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

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首先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户数,再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两个较低风险等级和无风险等级企业中抽取检查对象,直至达到抽查比例要求。

四、抽查内容

1.气象部门: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执法检查;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执法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事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以秦皇岛市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符合条件的企业为基数,由市气象局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由各部门确认后,由市气象局分派到各有关部门。

(三)执法人员由各部门在其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气象局负责此次“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总体部署、名单抽取、相关业务指导;联合抽查各部门依据职责做好本次联合抽查现场检查、结果录入等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书面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3.市气象局统筹组织各部门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实现“进一扇门、查多件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结束后,各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在其门户网站公示抽查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确保抽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市气象局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用监管。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在官网公示抽查方案、抽查时间、检查人员和被抽取对象,使广大企业知晓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于2021720日前上报市气象局,市气象局汇总后报市双随办备案。

市气象局联系人:刘亮电话:15703322015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姚志林  电话:13803353943

附件:秦皇岛市2021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