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04-30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秦字[2005]34号        索引号:131/2008-093444

中共秦皇岛市 委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秦皇岛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做好全市第二批重点村扶贫开发工作,现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概念

“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是以扶贫开发重点村为对象,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为目标,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分批实施,逐村验收的扶贫开发工作方式,实现当年扶持,当年见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第二批重点村为主战场,以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收入为目标,全面落实《秦皇岛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一2010)》,先难后易,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各负其责;一次规划、分批实施,为我市贫困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为构建和谐秦皇岛做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扶持,确保第二批省定重点村稳定脱贫。

(二)2005年工作目标:做到“两个确保,一个实现”,即确保1.1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0.86万人、抚宁县0.24万人),确保0.8万人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0.55万人、抚宁县0.15万人、卢龙县0.1万人);实现第二批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00人以上。

四、方法步骤

(一) 推选条件

1、推选。采取至下而上,群众参与,村两委自荐,乡镇党委政府申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市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2、条件。村两委班子团结,群众信赖,有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党的扶贫方针政策;规划项目科学合理,项目覆盖80%以上的贫困户。

(二) 实施步骤

共分三批实施:

1、2005年重点扶持19个村(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15个村、抚宁县4个村);

2、2006年重点扶持16个村(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13个村、抚宁3个村);

3、2007年重点扶持14个村(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11个村、抚宁县3个村)。

四、主要措施

(一)资金扶持。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财政扶贫、以工贷赈,贴息贷款等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重点投入到当年扶持的重点村,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重点村如期脱贫。其中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扶持重点村用于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科技扶贫及培训等;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重点村的人畜饮水、村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贴息贷款与财政扶贫资金匹配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和产业开发项目;社会帮扶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村扶贫项目建设。

(二)行业扶持。全市各行业、各部门要继续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对扶贫开发重点县(区)支持力度的意见》(冀发[2003]11号),加大扶持力度。交通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道路建设,到2007年实现村村通公路。通信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通信建设,到2007年底实现村委会所在地通程控电话(移动电话)。水务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水利设施及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帮助重点村开展水窖、蓄水池等小型“集雨”工程。教育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教育工作,到2007底全部消除重点村小学现有危房,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卫生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使贫困农民缺医少药、看病难的状况有明显好转。广播电视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到2007年使没有通广播电视的重点村收看到广播电视节目。文化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图书室、娱乐室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使之能够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民政部门要整村推进重点村的社会救济工作,使应享受社会救济的特困户享受到社会救济。

(三)项目扶持。在重点村实施扶贫项目要坚持项目前审核、项目中督导、项目后验收的原则,积极发展畜牧业等短、平、快增收项目。产业化扶贫项目要与发展当地特色经济相结合,根据乡镇农业产业化规划,本着“一乡一业、多村一品”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布局,形成规模。

(四)社会帮扶。按照《秦皇岛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到2007年底,用三年时间组织市直部门、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驻秦部队等87个单位,会同县级69个单位、省下派7个单位与163个省定重点村结成对口帮扶对子。各对口帮扶单位要按照村级扶贫开发规划,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共同谋划帮扶措施和工作计划。列入全市首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计划村的帮扶单位要指派一名县级干部主抓扶贫开发工作,非首批村的帮扶单位要指派县级后备干部主抓扶贫开发工作,确保本单位对口帮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五)严格监管。扶贫项目资金要严格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报账制管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专项资金下拨到市15天内要在《秦皇岛日报》公开、公示,30天内拨付到县。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本着先干后补的原则,对专项扶贫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审计部门每年要对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现象发生。

(六)加强领导。全市第二批扶贫开发工作要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市抓推进,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要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责任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年一考核,确保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健康发展。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