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设立山海关五泉寺获河北省民宗厅批准

发布时间:2009-04-21        发布机构:民宗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文号:冀民宗字【2009】41号        索引号:117/2009-085037

民宗厅文件摘要如下: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经我厅审核研究,同意你市山海关区筹备设立佛教活动场所五泉寺。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并在两年内完成寺庙主体建设。在筹备五泉寺过程中,要结合省委提出的城镇三年大变样的整体要求,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顺利,把五泉寺建成标准较高、功能完备的宗教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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