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认真做好干沟总校撤并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31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2/2009-114314

   干沟总校并入木头凳总校、组建木头凳学区,是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农村学区建设的关键一步,是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整体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一是成立组织,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各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了解相关情况,研究制定撤并工作安排时间表,明确职责,落实分工。二是积极协调,精心安排。由局长带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核查资产和人事相关资料,监督总校间的移交工作;同时,积极与木头凳镇、干沟乡人民政府联系协调,确保两地政府和所辖行政村继续履行撤并后的义务教育办学职责。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管理。对在撤并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散步不利于撤并言论、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进行责任追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