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与吉林奇峰化纤公司签订《奥莱特睛纶公司破产重整意向书》

发布时间:2010-03-03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0-153539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奥莱特腈纶有限公司改制方案,市国资委积极推进该公司的破产重整工作。2010年2月9日,在市国资委主任郑云明的主持下,奥莱特腈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秦皇岛奥莱特腈纶有限公司资产重整意向书》。该意向书的签订,标志着奥莱特腈纶有限公司已从破产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同时为下一步顺利推进该公司的改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化纤集团控股的中外合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5年12月,1998年5月建成投产,注册资本86625万元。其主要产品为生产和销售腈纶短纤维、丝束、毛条三大系列150多种腈纶产品。其“白山”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2002年公司被列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500强”。自2009年发布招商引资信息以来,吉林化纤集团对重组奥莱特腈纶有限公司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双方多次互访商谈考察,就重整方式、职工安置、生产恢复以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达成广泛共识,并得到了市中院的认可。
按照双方达成的意向,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等额承债方式对奥莱特腈纶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进行重整;重整方等额承接职工安置费及负债;重整方负责妥善安置企业现有在册职工,负责发放职工安置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原企业职工。同时,双方约定,2010年8月底前先行恢复现有生产线,保证年5.5万吨的生产规模;下一步要充分利用企业150亩预留地资源,引进新项目,扩大生产规模,使企业做大做强。(结构调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