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5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0-163147

各县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的8月龄至14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现了预期接种率目标。为进一步调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市卫生局决定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远范围
       在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领导集体坚强有力,工作科学规范;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强化免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爱岗敬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积极投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认真负责,扎实工作,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逐级评选、推荐,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县区卫生局同意,市卫生局审核批准。各县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以激发和调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积极性,评选对象要以业务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二)被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需认真填写“全省、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全省、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逐级审核上报。
     (三)各县区集中收集审批表后,在11月8目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科。
     样表请到市卫生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