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建筑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118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的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2010年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4、对于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四年以上。

(四)凡申报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持有河北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初级以上)。

二、报卷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需报送《秦皇岛市2010年建筑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情况登记表》一份,并下载使用职称评审软件,录入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后,将数据导出U盘上报。

(二)各申报单位负责送交推荐申报人员《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表》一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粘贴在评审表第八页答辩栏中)。

(三)申报人员组卷内容:

1、报卷封面;

2、卷内目录;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由技术员晋升助理工程师的须附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表)复印件;

5200620072008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6、毕业证书复印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8、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9、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10、发表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3、个人公示报告。

(四)各单位报卷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职改工作的专职人员报卷,需将申报人员卷内复印件与原件一并呈报,待审验后退回,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者,连续3年停报职称评审。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初职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的组卷材料要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正推荐,及时申报,确保今年初职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三、报卷时间及地点

报卷时间:2010913日至2010922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卷地点: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西港路79号建设大厦1003房间),联系电话03353195061

四、评审费用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用每人100元。

    为方便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报卷,此通知内容、相关表格及评审软件将同时发布在秦皇岛建设网(www.qhdjs.gov.cn),可随时上网查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