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设区市供热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

发布时间:2011-10-17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1-103459

 

河北设区市供热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
“提前供热准备,做到按天气供暖,确保供热质量”、“设区市居民供热价格一律不 作调整”、“供热服务电话要做到24小时开通、24小时值守”、“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暖期临近,我省于日前召开全省供热行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冬明春供热工作。
  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按照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采暖期,各市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到2013年年底,各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到本市集中供热面积的30%以上。
  基本热价比例不得高于30%
  为完善计量价格及收费机制,会议要求,各市力争在明年上半年全部对现行两部制热价进行调整,基本热价比例高于30%的城市,要把比例降到30%,最大限度调动用户广泛参与性和自主调节性。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小区,逐户核实实际采暖费用,对实行热计量后费用低于按面积计价收费的用户,要确保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之内,及时兑现退费政策。
  热供价格不变
  省物价局已发出通知,明确“确保居民供热价格的稳定,设区市居民供热价格一律不作调整,县(市)供热价格可适当疏导,审慎把握”。
  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大面积停热事故
  各供热企业要按要求对供热锅炉、供热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认真检修,重点排查,确保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正在施工的热源和管网工程,要抓紧工程扫尾,确保在既定计划和供热承诺期限内按时供热。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供热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有问题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接管,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和大面积停热事故。
  服务电话要24小时畅通
  会议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行业服务标准》,确保用户采暖温度和质量。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供热服务电话要做到24小时开通、24小时值守。
  确保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会议特别强调,各市一定要把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地实际,继续执行低保家庭、优抚对象冬季采暖的优惠、减免、补助政策,并尽量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困难群体,确保优惠政策到位,采暖补贴到户,让这些困难群体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