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03-23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1-144313

 

各县区民政局:
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秦政[2010]217号)和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全市进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现将1—3月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民政局把低保提标当成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低保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发放。青龙县、抚宁县大幅度增加县级配套资金,青龙县配套资金达到550万元,比去年增加38%。
二、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保证从今年1月份起按照新标准执行。为了应对全市低保提标工作,大部分县区从去年12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工作。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重新核实家庭收入,提高补差档次,严把审核审批关。既保障了临时物价补贴和节日一次性补贴的按时发放,又保障了提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重点提高补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了扭转我市几年来低保补差一直偏低的情况,今年低保提标把提高实际补差作为工作重点。据2月份数据统计,各县区补差水平都有大幅度提高,全市平均城市低保月补差189元,农村低保月补差79元。青龙县第二季度还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随着今年全国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各县区要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出发,在合理确定家庭收入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补助水平。
 
附件:各县区提标情况对照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