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54225

各县区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我市在建的和配建的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各阶段计价活动是否符合我省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包括国有投融资建设项目计价活动是否按程序进行,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最高限价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我省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的要求。

   (二)合同价是否存在片面压价低于成本情况。

   (三)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工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压缩合理工期情况。

   (五)建设、施工、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从业造价人员的计价行为、工作质量。

     三、 工作安排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工作由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自通知下发日至1014日前,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逐项自查,按要求填报表格(见附件2、附件3),整理资料并归档,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至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E-mailqhdzjz@sina.com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1017-27日对各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造价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各责任主体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28-1030日我市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造价检查工作进行汇总总结,上报省厅。准备省检查组抽查。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11]555号)

      2、秦皇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造价检查自查表

      3、各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造价检查自查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