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6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54627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北戴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冬季施工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我市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冬季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要继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和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力度,突出冬季取暖、防中毒、防滑、防火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落实,保持安全高压态势,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全条件。

二、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冬季天气寒冷干燥,是火灾、煤气中毒和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高发期。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一是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不断提高宿舍取暖设施的本质安全性能,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现场宿舍一律使用岩棉等不燃材料作为填充物,宿舍内一律使用安全电压,并为工人在宿舍外配备专门的手机集中充电场所。二是要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三是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四是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化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要巩固前一阶段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建立企业、现场安全生产自查整改长效机制,突出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和高处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方案审批论证、相关设备安拆备案、施工前交底教育、使用前验收检查等管理机制,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护用具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把备案验收关,严格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工作,坚决遏制相关事故苗头,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特别要注意将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四个必须”要求落实、下半年综合大检查和集中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关主体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指令的,严肃处理,推动现场和市场的监管联动。

四、加强高处作业吊篮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秦建[2011]225号)文件要求,针对当前建筑工地吊篮问题突出的现状,要求当前存在吊篮施工的工地立即停止吊篮作业,由施工单位将现场使用的所有吊篮相关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安监站备案,并经建设、监理、施工及吊篮产权单位联合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吊篮施工和使用。现场要明确吊篮维修保养、限位保险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及安装拆除管理等责任,严禁吊篮租赁单位私自组织人员安拆。对于吊篮未办理告知备案或未进行现场验收就私自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五条进行处理,最高可处以30万元的罚款。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吊篮安全锁、安全绳、配重、钢丝绳等装置缺失、不灵或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将立即要求吊篮停机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五、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要针对季节、气候和环境特点,将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冬季施工特点宣传到每一个作业人员,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人员操作行为。同时,施工企业不得因抢工期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代班制度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冬季停工的施工现场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对留守人员取暖安全的巡查,强化现场消防责任的落实。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代班领导要坚持现场代班,值班交接要坚持握手板,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进行逐级上报。进行冬季施工的现场,公司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领导代班制度,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发现领导不在岗或未严格遵守领导代班制度的,坚决要求施工现场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相关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

七、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对冬季施工安全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要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现场轻重伤事故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要求,并对事故深入调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监管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