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4-24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3-145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qhd.gov.cn)、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www.qhdcgj.gov.cn)下载。也可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海港区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邮编:066001,电话:3652516,传真:3652515)。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张增振任组长,副局长王泰任副组长,局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港区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13楼。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机构,统筹负责局机关、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召集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研究分析和梳理汇总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阶段性热点信息。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坚持了三级审查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三级审查,并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坚持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对每条信息实行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即:拟公开信息科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分别对拟公开的文件或资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自查、复核和认可,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保证涉密信息不上网,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三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并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五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单位在办理文件时,即明确该文件是否公开。
(三)网站建设情况。组织建设了新版“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重大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也同步发布。认真吸取相关城市网站建设管理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网站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站运行正常、不出问题。
(四)培训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了全市统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刊发信息130条。一是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的原则,针对两节、五一、暑期、汛期、供暖期等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地发布相关信息。二是所有信息均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进行了移交,按照规范的格式和要求装订,并认真留存原始签字、盖章等交接文据。三是积极拓展、利用户外电子广告显示屏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发布了女拳赛、脏乱整治、十八大安保等重要政府信息、公益信息。四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我局保密审查责任落实比较到位,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一是概括类信息。二是计划总结类信息。三是法规公文类信息。四是工作动态类信息。五是政府事项类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主要采取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局门户网站公开、两馆查阅、办公场所查询等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的信息相对较少,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杜绝失泄密事情发生,确保发布信息安全。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