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主任郑云明深入新港港务总公司调研部署新开河港区煤炭关停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26        发布机构:国资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3-09585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3年2月2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2月21日市委西港搬迁改造推进会议精神,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开河港区煤炭关停任务,配合做好秦皇岛港西港搬迁改造工作,3月6日下午,市国资委主任郑云明、副主任张士兆(市工业公司总经理)、马玉臣带领国资委规划发展科、市工业公司相关人员深入新港港务总公司围绕新开河港区煤炭关停工作进行认真调研和部署。
    郑云明主任向新港港务总公司总经理李惠文等全面详实地传达了“2.20”省政府常务会议、“2.21”市委会议及近期西港搬迁改造推进会议精神,介绍了秦皇岛港西港搬迁改造工作基本情况及重大意义,客观分析了新开河港区煤炭及高污染货种关停的必然趋势,对企业下步经营发展和人员稳定提出了要求,对企业转型发展加强建设进行了初步构思。市国资委副主任、市工业公司总经理张士兆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调研中强调,新港公司要以省、市两级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秦皇岛港西港搬迁改造进度安排,加强港口煤尘治理,6月底关停新开河港区煤炭及其它高污染货种的运输,年底前拆除相关运输设施。在实施关停过程中要积极对待,加强正面疏导和思想统一,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同时认真做好职工的政策宣讲工作,保持队伍稳定,做好煤炭关停前业务调整、人员调控等各项准备工作。
部署中指出,在煤炭关停工作中要做好“三个结合”,即:一是要服从大局与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企业要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变被动局面为有利形势,积极调整货种结构,超前做好企业发展规划,立足临港产业聚集区建设,扩展集装箱、杂货运输业务,提升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增强市属企业竞争力和政府调控能力。二是要将煤炭关停与维护企业职工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相结合。企业关停煤炭运输后,过渡期内要努力保持生产态势,抓好港口生产,继续优化货源结构,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充分利用场地、设备、泊位资源,努力实现港口生产新的突破。三是努力做到生态环境与发展环境相结合。新港港务总公司作为市属港口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及临港产业的作用异常重要,是大港无法替代的,在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真正做到还海于城、还海于民的同时,要把地方港口的规划、建设与地区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地方港口的功能和效益。力争与秦皇岛港西港统一规划、同步搬迁,积极纳入东扩港区的岸线内,完善功能、跨越发展,形成与大港的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服务地方,形成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逐步构建以秦港为主体,以新开河港、山海关港、秦山化工码头为补充的港口及临港产业集群,强力推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调研中要求,企业要根据省、市各级会议精神认真部署执行煤炭及高污染等货种的关停工作,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围绕职工安置、业务开展等问题提出需省、市政府支持的政策建议和意见(规划发展与风险控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