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06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4-153920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为我局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6日为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主题片宣贯活动。各单位组织收看全国组委会制作的《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市燃气总公司、市热力总公司、秦皇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全市在人民广场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每个单位要根据活动主题制作两块展板,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
(三)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自查活动。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作为承诺兑现促进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车间(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职工要分别对照年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进行一次集中自查和互查。对于兑现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明确兑现时限和处罚措施,有效推动承诺制建设。
  (四)开展“警钟长鸣、长治久安”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制作的有关宣传片,购制相关警示教育展板、安全知识挂图、职工安全手册、光盘等宣传品深入班组、工作场所等安全生产一线开展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动,起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五)开展“安全为自己”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业要发动全体职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六)开展“护卫生命”应急演练活动。各企业
结合自身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开展“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在我身边”演讲活动,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
  (八)开展“平安的期盼”致信促安活动。企业负责人向职工家属写一封公开信,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请职工家属就安全事项向其爱人写一封信,督促职工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企业要将职工家属回信在亲情栏中公开展示,形成职工家庭和企业的良好互动,用亲情的力量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将其作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的重要载体组织好,落实好。
(二)迅速部署,强化落实。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单位领导要按照活动内容及安排,提前谋划,积极准备,把握各个节点,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完成。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开展相结合。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督导检查,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宣传栏和宣传橱窗,让所有干部职工知晓活动的主题、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31日、7月1日前报局安保科;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版)及演练照片、影像等资料于6月27日前报局安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