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5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6/2015-0933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www.qhd.gov.cn)、“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www.qhdcgj.gov.cn)下载。也可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海港区迎宾路98号金属大厦,邮编:066001,电话:3652516,传真:3652515)。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办法》,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部署,坚持抓好常规公开工作,突出抓好市容、环卫、供水、供气、供热等重点公开领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均显著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知情权。
(一)队伍建设。成立了由马壮局长任组长,王泰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全局上下构建形成了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各单位相关科室三级工作体系,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局办公室派员参加了国家住建部统一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班。
(二)制度建设。一是坚持更加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完善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工作责任,确保不出现泄密事件。二是坚持每日网络监测制度,由专人对局门户网站以及市园林局、市热力总公司等重点局属单位门户网站定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改正。三是坚持信息公开资料移交制度。严格落实移交内容、移交时限以及办理程序。两馆移交率100%。
(三)督查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事公开”工作,对局属单位开展了督导检查,确保公开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局在“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0余条,比往年大幅增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一是概括类信息。二是计划总结类信息。三是法规公文类信息。四是工作动态类信息。五是政府事项类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主要采取“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局门户网站公开、“两馆”查阅、办公场所查询等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发生上述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信息特别是重要信息的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对中心工作综合评述的深度信息相对较少。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杜绝失泄密事情发生,确保发布信息安全。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