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建设工程质量抗震防灾质量监管行政权力下放对接交接会

发布时间:2016-06-03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6-100950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进一步激发县区发展活力,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权力下放工作落到实处,近日, 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建设工程质量抗震防灾质量监管行政权力下放对接交接会。

会上宣读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接交底文稿》,明确了行政权力交接依据、交接时间节点及对机构人员要求,并对工程质量监督内容、监督依据、监督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介绍说明,对抗震防灾质量监管行政权力下放工作进行了交接、交流。针对在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难点,我局业务单位承诺将持续给予业务指导。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与市质监站、市抗震办初步交流了承接方案,表示尽快完善机构,增设人员,强化培训学习,消化吸收好承接的权力事项,充分做好承接工作。

会议强调,为迅速、平稳、有序地做好我市工程质量抗震防灾监管行政权力承接工作,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制定方案。对于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承接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不脱节。二是认真承接。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先承接、后清理”的原则,全面接收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确保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好管理好。三是无缝衔接。市质监站、市抗震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区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沟通,确保权力交接期间工作平稳有序。

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