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自我监督

发布时间:2016-09-23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6-100246

 

市城乡建设局自我革命,加强对自身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行政执法权力。一是加强宣贯,落实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使 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严格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行为的正确实施。二是加强 督导,提升水平。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通过细化工作指标,优化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督导,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内控,鼓励担当。对各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规 范和约束,必须在职权范围内展开工作。在规范行政执法的同时,出台容错措施,对敢于管理、敢于履责、敢于担当的单位及人员给予支持鼓励,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 作氛围。通过对行政执法的内部规范和管控,今年以来市建设局承办实施的行政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无一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