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严控违法建设

发布时间:2016-09-27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6-100413

 

市城乡建设局通过采取全面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落实区 域属地化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等方式,确保新产生的违法建设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实现违 法建设“零”增长的工作目标。一是网格化巡查。对城市建成 区以及其它重点控制区域进行网格化划分,每一网格实施 “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二是台账化管理。建立巡查台 账,记录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以及向上级报告情 况等信息。三是程序化查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违法建设,认真履行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法定程序。四是社会化监督。设立举报投诉热线、投诉邮箱等,多渠道接受群 众对违法建设问题的举报投诉。五是常态化追责。将违法建设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对出现违法建设未能及时整改的企 业或个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