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及推荐省级中小学学科名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8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2/2016-161455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及推荐
省级中小学学科名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普通高中学校: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第四届中小学学科名师的通知》)(冀教师〔2016〕25号)要求,为构建我市科学、合理的名师梯队,现开展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的评选工作,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中小学学科名师人选。现就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市级中小学学科名师的评选范围是: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二)申报省级中小学学科名师的评选范围是:原市级中小学学科名师、本次被评定的市级中小学学科名师,且为省内中小学校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在职特级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
凡符合省、市级学科名师条件的教师可以同时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市级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要二十不准”》,在学校和社会中广受好评。
2.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及我省的岗位学历要求;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素养,有深厚的教学基本功和娴熟的教学技能;教学中能够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认真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
3.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在市级学科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学科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市级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过示范课、专题讲座等任务,是我市的学科教学骨干,享有较高声望。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关注教育改革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独著或合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写已获国家审查通过的教科书,或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实验报告、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5.对我市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贡献较大,关心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主动承担对本地教师的指导和培训任务,积极参与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圆满完成各级培训和巡讲任务。
6.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二)省级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校和社会中广受好评。
2.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及我省的岗位学历要求;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素养,有深厚的教学基本功和娴熟的教学技能;教学中能够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
3.已获得河北省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在省级学科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过示范课、专题讲座等任务,是本地的学科教学骨干,享有较高声望。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关注教育改革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或已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有独著或合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写已获国家审查通过的教科书,或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5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实验报告、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5.对当地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贡献较大,关心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主动承担对本地教师的指导和培训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圆满完成各级培训和巡讲任务。
6.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三、评选程序
市教育局成立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学科名师评审小组,评选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选拔推荐“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候选人。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的学科设置和专任教师人数等情况进行指标分配(见附件1)。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各级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须报请上一级名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分级实施。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校、县、市逐级评选,高一层级的名师须在低一层级的名师中产生。未进行本级名师评选的,不能向上一级推荐参评人员。基本程序是:
(一)采用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所在单位负责考查、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办法确定推荐人员。申报市级学科名师的填报《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附件5),申报省级中小学学科名师的填报《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附件6),符合省级学科名师申报条件,且尚未成为市级学科名师的,两表需同时填报,同时组档提交以下资料:
1.推荐单位的考评意见及公示情况。
2.《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摘录表》(附件2)一式5份。
3.《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一式3份。
4.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市级学科名师证书原件。
5.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复印件。
6.各种奖励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奖励证书按国家、省、市、县从高到低组档)。
7.教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
8.一课时的公开课教学设计(打印6份)和VCD或DVD格式的课堂实录光盘2份。
9.《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一份)。
(二)考查评审。市教育局责成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评选小组对入选人员进行师德评议,随机抽选20名所在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评议(测评表见附件4)。评议满意度达不到90%的实行一票否决。
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被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各学科的不同特点,从课堂教学、演讲答辩、实验操作等多个环节对参评人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入选名单。最后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市级中小学学科名师人选及省级中小学学科名师候选人。
(三)公示确认。根据评选结果,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由市教育局颁发“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证书,并择优推荐“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候选人。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对候选人的综合评审、师德评议和推荐工作。通过公开课、答辩、经验报告等形式,对所属学校提出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按照分配指标确定初选对象,不得突破。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二)广泛发动,积极宣传,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基础教育领域教师资源,建立激励机制,搭建一个进取、开放、高效的学科名师成长平台。
(三)要本着“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按照推荐指标和评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四)学科名师选拔推荐工作注重师德表现,注重学科均衡、向有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成就的一线教师倾斜,特别是向一直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和优秀的乡村教师倾斜。
(五)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报送秦皇岛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5、附件6请到秦皇岛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领取。联系人及电话:李颖3865103。
 
附件:1.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摘录表
3.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4.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5.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
6.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

附件: 秦教师0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