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首届秦皇岛市名中医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3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卫计字〔2018〕146号        索引号:169/2018-114843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院,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培养中医药人才,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秦皇岛市名中医”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人数

在秦皇岛市注册的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医疗诊所)内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曾在外省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到我市工作2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选首届市级名中医15人,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全市推荐名额不超过50人(具体分配见附件5)。省级以上名中医直接认定为市级名中医(不占名额)。

二、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遵纪守法,医疗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近五年未发生过二级以上(含二级)主要责任医疗事故。

2.中医药理论造诣较为深厚,在中医临床诊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症方面有独特的诊疗方法和技术,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在市内及当地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同行公认。

3.具有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中医理论基础和临床知识扎实,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20年以上(在职人员);或中医诊疗技术特别突出,对疑难病症疗效显著,得到社会同行公认,且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30年以上的执业中医师。

4.能正常进行医、教、研工作,全年平均每周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

5.承诺每两年至少传承带教2名基层中医药人员。

(二)优选条件

1.市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负责人。

2.被命名为市级以上(含基层)名老中医工作室和入选全国或省级中医优秀人才培养项目负责人。

3.被命名为担任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常委或担任市级中医药学术团体副会长以上者。

三、推选程序 

(一)申报

凡符合推选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区或单位择优推荐填写《秦皇岛市名中医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向县区卫生计生局报送材料,经县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合格后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市直管医疗机构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秦皇岛市名中医推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综合评价材料,包括申报人20162017年度的每年临床工作时间和全年门诊量、中药处方数或(适宜技术服务人数、中医手术量)以及病人评价和经济效益等情况。以上证明材料由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3.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1)临床主要业绩材料(新技术新项目、科研立项、科研成果、科研论文、中医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学科带头人、学术任职、工作室建设、科普巡讲、学术讲座、师承带徒、基层坐诊)等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临床医疗技术特长、社会兼职等)。

以上材料除《秦皇岛市名中医推荐表》和所在单位的评价材料外,其他材料按照序号顺序进行组卷,所有复印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并由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论文及著作只复印封面和涉及推荐人选一项,每位推荐人选一个档案袋。组卷只装订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返回。

(二)公示

所有推荐人选在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前,须公示7天。县区推荐人选由县区卫生计生局集中统一公示;市直等单位直接推荐人选需在被推荐人工作单位或第一执业地点公示。

(三)审核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择优排序,审核资料把关后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再次审核。

(四) 评审

1.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根据《秦皇岛市名中医推选标准》进行初评,按照1:2比例进入专业评审。

2.由推选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专业评审,形成综合评议结果。

3.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委员会的综合评议结果,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确定首届“秦皇岛市名中医”人选。

四、推选结果公示

将最终入选首届“秦皇岛市名中医”名单进行公示,自名单公布之日起,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个人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单位法人应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受理。对于有异议的提名人,推选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调查核实后,由推选领导小组提出认定意见。

对推选出来的人员授予 “秦皇岛市名中医”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条件成熟时逐步建立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各单位要在科研经费、助手配备、考察学习、评先评优及职称评定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名中医推选领导小组,下设推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推选专家委员会,全面组织市级名中医推选工作。各县区、各单位也要严格把关,切实优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肃纪律。推选工作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及适度平衡的原则,切实把德技双馨、深受患者群众欢迎和赞誉的中医工作者推选出来。如发现个人材料不属实取消本人“秦皇岛市名中医”推选资格。在推选周期内,凡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医德医风问题,取消其“秦皇岛市名中医”荣誉称号。

(三)完善机制。秦皇岛市级名中医推选工作定期开展。对弘扬祖国医学,在继承中医学术流派、思想、经验和技术专长以及中医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名中医申报。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统一报送推选推荐报告,要说明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申报材料真实性、拟推荐对象公示等情况和推荐意见,推荐对象按优先程度排序。

(二)提交的《秦皇岛市名中医推荐报表》《秦皇岛市名中医推荐人汇总表》(详见附件4)及相关材料一式六份,并制作成电子文本(Word格式)一并发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邮箱。

(三)提交2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

(四)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各相关单位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188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宁秀悦  王贤忠  电话:03353086837

电子邮箱:qhdwjwzy@163.com

地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90  邮编:066000

 

附件:1.秦皇岛市名中医推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秦皇岛市名中医申报表

      3.中医业务工作量统计表

      4.秦皇岛市名中医推荐人汇总表

          5.秦皇岛市名中医推荐名额分配表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723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